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人〔2007〕4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的调整工作。本次岗位设置以微调为主,申报人员仅限在职在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成果以任现岗位等级以来为主,应在重要项目、重要成果、重要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绩,计算时间节点以2021年12月31日为准。
主要内容如下(详细内容请见附件通知):
(一) 正高二级、三级岗位、其他系列副高五、六级岗位原则上只对空缺岗位补充及微调,各单位根据《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人员聘任办法》(南字发[2016]78号文)中相关岗位的要求推荐人选,经学校评定后确定名单。
(二) 经学校研究同意,对于师德师风好,学术水平高,学术贡献大的教师,可在文件规定的条件之外向学校推荐,在推荐报告中予以说明。请各院系单位严格把关,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慎重推荐人选。
(三) 原则上不得越级申报。
(四) 教师副高五、六级岗位由各单位根据副高五、六、七级岗位2:4:4的比例进行调整,中级八、九、十级岗位3:4:3的比例进行调整,调整结果报学校审核后确定。
(五) 学院将对申报人进行师德师风和学风考察,统一评审推荐本单位相应岗位等级人选,推荐实行师德师风和学风问题“一票否决制”。
申请材料如下:
1、正高二、三级申请者请填写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附件4电子版、附件8(纸质和电子版)
2、其他系列副高五六级申请者请填写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和附件5电子版、附件8(纸质和电子版)
3、教师系列副高五六级以及中级八九级申请者请填写附件6电子版、附件7(纸质和电子版)、附件8(纸质和电子版)、附件11(纸质和电子版)(根据测算学院教师系列只能补六级。中级只能补九级)
请申报老师于4月22号之前将以上材料提交,纸质版请签字后提交至学院208或一楼信箱,电子版请发送至此邮箱。
另外请各位老师同时提交符合申报条件的重要成果的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若是论文请提交论文首页,若是重要项目请提供项目相关证明资料同时请提供项目总经费及到账金额证明材料,等等。